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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 能打败咩咩的只有(第2页)

所以。。。。。。

其实还是,最初的更好。

那时,人人都在歌颂英雄好汉,歌颂每一个单纯,耿直,善良,强大,直白,赤诚的人。。。。。。

一个,古板,执着,情感细腻,直觉敏锐,连吃醋都坦坦荡荡的人。

一个,和阿晓完全不同,吵架误会不过夜,也不会一言不合就冷战的人。

我从羊舌偃的腹肌一路上摸,摸过胸口,脖颈,又去摸索他的唇畔:

“好,不过。。。。。。我还是选第一个。”

“你可能对我有些误会,我有些男孩子气,从前也没注意这些,你看着有些像我和谁眉来眼去,但我自己没有意识到,也并没有这个意思。”

“唔,我以后会努力改正,但如果有些时候不慎再犯,你可以提醒我一下。。。。。就像是这样。”

我踮起脚尖,在黑暗中,无声地往羊舌偃的唇角亲了一口。

他很高,我的身量不够,只亲到了下嘴唇。

可那种因亲吻而起的微妙感觉,却一点儿都不少。

最纯粹的肌肤摩擦,最纯粹的体温攀升。

令我想要一寸寸抱紧羊舌偃,推倒羊舌偃。。。。。。

最后,吃掉羊舌偃。

牙龈传来阵阵痒意,我勾准他的腰身,往屋内又挪了一步,准备再亲一口。

然后,我的脚下,就踩到了什么东西。

那东西,不绵软,不坚硬,却有一种两者结合后的优劣。

踩上去的那一脚,我甚至听到了鞋底传来骨头碎裂的声音。。。。。。。

是肉。

绝对是肉。

再好的氛围被这一吓,也得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我收起瑟心,撇下羊舌偃,快速把墙边的位置摸索了个遍,终于——

【吧嗒——】

指尖波动开关的声音后,白炽灯亮起,四周的黑暗消失殆尽。

我下意识往刚刚踩过的地方看去,旋即,便是一怔——

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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